申請範例
作業要點
申請流程
問與答
補助懶人包
補助產品查詢
下載專區
進度查詢
線上申請 / 補件
◎申請時務必填寫正確的手機號碼和電子郵件,填寫完成送出後,
確認收到簡訊和電子郵件通知「
已受理
」,才算申請完成。
手機驗證
基本資料
家電資料
送出申請
新案件開始申請
申請注意事項
手機號碼
請輸入手機號碼
請輸入09開頭手機號碼(半形數字)
此手機號碼為聯絡資訊用,驗證後不得修改。
回填簡訊驗證碼:
(輸入錯誤達5次將註銷此驗證碼)
請輸入簡訊驗證碼
收不到手機簡訊驗證碼嗎?使用電子信箱認證。
告知事項
注意:
申請案號不是案件審核及撥款順序之依據,請申請人依系統指示完成申請。補助款將於相關申請文件齊備並經審查通過後進行核撥。
因補助預算有限,若經費已用罄,即使符合申請資格,仍無法獲撥補助款。
依補助作業要點規定,申請本補助之家電產品,除可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外,不得申請其他機關補助。
單案申請超過1萬元之申請人,如屬經濟部適用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第2條及第3條所定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,申請時請一併檢具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
(按此下載)
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
112年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計畫(以下稱本計畫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計畫前,依法告知下列事項:
一、
本計畫為協助政府推動住宅節能之相關工作,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,姓名、身份別、連絡方式(包括但不限於電話、電子信箱、通訊地址等),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。
二、
本計畫將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下,依本計畫隱私權保護政策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三、
本計畫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四、
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,本計畫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(包含臺澎金馬地區)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五、
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計畫行使之下列權利:
(一)
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二)
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三)
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四)
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(五)
請求刪除。
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,本計畫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 條規定,本計畫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。(
按此下載當事人權利行使紀錄表
)
六、
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計畫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。
七、
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,且同意本計畫留存此同意書,供日後取出查驗。
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
一、
本人已充分知悉貴計畫上述告知事項。
二、
本人同意貴計畫或貴計畫委託之專業單位,蒐集、處理、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,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。
footer-fra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