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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提醒說明:
    1.
    依補助作業要點規定,申請本補助之家電產品,除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外,不得申請其他機關補助。
    2.
    單案申請超過1萬元之申請人,如屬經濟部適用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」第2條及第3條所定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,申請時請一併檢具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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